异地购房如何正确使用住房公积金
异地购房如何正确使用住房公积金
近期,毕节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服务平台收到不少职工咨询“在异地购房能否使用毕节公积金的问题”,现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毕节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毕节市范围以外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在贵州省外购房,所购住房须位于夫妻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异地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分为两种情形:
(一)全款购房申请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在毕节市外以一次性付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大于购房金额,同一套住房夫妻双方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二)偿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申请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在毕节市外的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在首次偿还贷款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大于贷款余额,且所提金额需全部用于偿还该笔贷款,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后方可再次申请提取。
二、偿还异地商业住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办理按月约定提取公积金业务?
偿还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发放的商业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办理按月约定提取公积金业务。
偿还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光大银行在全省范围内发放的商业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办理按月约定提取公积金业务。
因不同地区的公积金中心之间尚未实现数据共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暂不能办理按月约定提取公积金业务。
三、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
在毕节市范围内购房且利用该套住房资料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异地购房的,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在异地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毕节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的,可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贷款政策按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执行。
(转自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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